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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收粮政策有变,这7点农民朋友需密切关注!

    信息发布者:宋登军
    2017-09-28 15:44:23    来源:土地论坛   转载



    时值9月,马上将迎来全国秋粮收购高潮,国家粮食局对今年的收粮政策作出了一定的调整,继出台《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》之后,日前又发布了《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大豆收购工作的通知》,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根据今年收粮政策,农民朋友需要密切关注哪些点?



    大豆、玉米收购政策


    ①市场化收购+补贴机制


    简单来说,即2017年新粮上市期间,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不再实施政策性收储计划,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,同时,对这些地区的种粮农户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,确保农民种植收益。


    补贴标准根据实测补贴面积测算确定。


    ②收储量不设限


    与2016年的“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”政策不同,今年大豆玉米收购对收储量将不设限。


    ③首提“五代”销售运作模式


    即对于部分产粮大县,可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,拓展“代清理、代干燥、代储存、代加工、代销售”等业务,避免出现“地趴粮”、“霉粮坏粮”。


    ④政策粮拍卖暂停


    新粮集中上市期间,国家有关部门将暂停相应地区库存粮食销售,维护市场平稳运行。



    小麦、稻谷、油菜籽收购政策


    ①小麦、稻谷最低收购价确定


    小麦每斤1.18元,早籼稻每斤1.3元,中晚籼稻每斤1.36元,粳稻每斤1.5元,收购价对应的质量等级为三级。


    ②油菜籽市场化收购


    油菜籽今年执行市场化收购,也就是没有最低收购价。统筹采取地方储备油轮换吞吐方式收购,但也鼓励加工企业收购和品牌化生产经营。


    ③储备粮收购


    各收购网点需做到价格上榜、标准上墙、样品上柜,要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。


    从以上粮食收购,政策来看,国家对今年秋粮销售形势持乐观态度。此外,今年也加大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,重点打击“打白条”、“缺斤少两”、“压抬级别和价格”、“转圈粮”、“人情粮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。种粮户们在售卖粮食时,务必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收粮政策,并到指定的粮食收购点售卖,切忌不要轻信粮贩子,谨防上当受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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